2014-2-12 晨更信息:真實的相信

約翰福音 5:39~47
39. 你們查考聖經(或作:應當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
40. 然而,你們不肯到我這裡來得生命。
41. 我不受從人來的榮耀。
42. 但我知道,你們心裡沒有神的愛。
43. 我奉我父的名來,你們並不接待我;若有別人奉自己的名來,你們倒要接待他。
44. 你們互相受榮耀,卻不求從獨一之神來的榮耀,怎能信我呢?
45. 不要想我在父面前要告你們;有一位告你們的,就是你們所仰賴的摩西。
46. 你們如果信摩西,也必信我,因為他書上有指著我寫的話。
47. 你們若不信他的書,怎能信我的話呢?

耶穌面對猶太人的挑戰,提出有四件事證明自己彌賽亞的身份,分別是受天父差遣的認可、施洗約翰的證辭、耶穌所行的神蹟、以及聖經的記載;今天的經文便是聖經為耶穌作的見證,並且耶穌有四件事要責備猶太人。

第一件事是「方式對,方向也要對。」法利賽人研讀聖經,以為只要遵行聖經的指示,便能獲得永生,卻本末倒置,忽略與 神之間的關係,他們熟知所有的律法,甚至可能清楚 神所有的喜好, 神卻不認識他;我們查經、受培訓是為了能更認識 神、更親近 神,而非尋求知識帶來的榮耀—這也是耶穌要責備猶太人的第二件事。「有了愛,榮耀才真實。」猶太人嚴格地遵行聖經律法,在聖殿中事奉,但他們所做的並非出於對 神的愛,或者對人的愛,而是為了追求人來的榮耀;而 神而言,愛勝於功績,無論是對 神還是對人。第三件是「做選擇,尋求榮耀神。」責備猶太人不但不接待彌賽亞耶穌,也不求 神的榮耀,卻求人來的榮耀;我們要選擇榮耀 神,當我們榮耀 神時,我們自己也會因 神榮耀而同受榮耀。第四件是「真信仰,行為便會顯明出來。」這是耶穌責備他們的第四件事,聖經說主是道路、真理、生命,「生命」代表離開了祂,人便無法存活;我們可以擁有豐富的屬靈知識,「說」出堅定的信心,但人們仍然可以從我們生活中的一言一行,對事情的抉擇,看出我們所相信的究竟是一個宗教,抑或是一個真正的信仰。

願我們對 神的愛成為我們成長的動力,並以一個真正的信仰,帶出堅定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