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0-19 晨更信息:行為完全、一心尋求神,便為有福!

詩篇 119:1~8
1. 行為完全、遵行耶和華律法的,這人便為有福!
2. 遵守他的法度、一心尋求他的,這人便為有福!
3. 這人不做非義的事,但遵行他的道。
4. 耶和華啊,你曾將你的訓詞吩咐我們,為要我們殷勤遵守。
5. 但願我行事堅定,得以遵守你的律例。
6. 我看重你的一切命令,就不至於羞愧。
7. 我學了你公義的判語,就要以正直的心稱謝你。
8. 我必守你的律例;求你總不要丟棄我!

慶忠牧師的話:

詩篇119篇是聖經中最長的一卷書,篇幅很長,共有176節。
在1~2節我們看到「行為完全、遵行耶和華律法的,這人便為有福!遵守他的法度、一心尋求他的,這人便為有福!」這人有福的原因,一是行為完全,二是一心尋求神。一個人的行為是由心發動的,一生的果效是由心發出,若是一心渴望神、尋求神,就會行為完全。「一心」就是專心一致,沒有三心二意,只有一個意念,心裡所想的只有神的律例和法度,這樣的人行為自然沒有偏差。

第3節說「這人不做非義的事,但遵行他的道。」,約翰壹書3:9「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原文作種)存在他心裡;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神生的。」,不是說這個人不會犯罪,而是神的道存在他的心裡,神的聲音會不斷提醒他、良知會不停的責備他,他會無法忍受犯罪的感覺,他會無法活在罪中而麻痺無知覺,所以他做不出犯罪、非義的事。

第4節中用了「曾」這個字,表示是以前聽過的、是知道的,但知道不代表做的到。
第5節中說「但願我…」,雖然我知道,也曾學習神的話,但不容易做到,因為肉體常會與我們的意志抗爭,馬太福音26:41「總要警醒禱告,免得入了迷惑。你們心靈固然願意,肉體卻軟弱了。」這樣的禱告是很真實的,禱告不需用冠冕堂皇的言辭,只要將最真實的心意向神吐露,我們也要如此禱告,不表示我們可以活在軟弱中,但我們誠實的向神說:我知道遵行神的道不容易,撒旦會攻擊我、攔阻我,我的肉體有時也會軟弱,但是我要不斷激勵自己,有神的話存在我心裡,給我力量,我要信心堅定,我要堅定持守遵行神的道,直到見主面的日子。

第6節「我看重你的一切命令,就不至於羞愧。」我們對於看重的事就會努力,不看重就會隨便。看重神的話的人會專心遵守,不看重神的話的人搖擺不定、不能持守,有聚會沒聚會都無所謂、對服事冷淡、對屬靈的食物沒有胃口。牧師看過很多同樣是基督徒,但光景大大不同,有的基督徒生命充滿神蹟的祝福和見證,有的基督徒卻活的比非基督徒還不堪,問題就在於不看重、不遵行神的話,雖知道神的話但就是不願意去行。

第8節中說「求你總不要丟棄我!」,神對人最大的懲罰就是「任憑」,若是神不斷的呼喚、不斷的提醒、不斷的給你機會回轉,但是你總是不聽、總是不回頭,不看重神到一個地步,神就會離開你、丟棄你,任憑你任意妄行。有人說沒關係啦,不管我現在怎樣,神是慈愛的,等我玩夠了再回頭,最後神還是會接納我的。這話在神學上是對的,因為神愛世人;但在情感上是錯的,你怎麼知道你還會有機會回頭,以賽亞書55:6「當趁耶和華可尋找的時候尋找他,相近的時候求告他。」就是告訴我們要即時悔改,當趁耶和華可尋找的時候尋找他,若故意悖逆拖延,抱著自以為是的阿Q心態,有一天當你想尋求神時,已經找不著了。雖然你已受洗、已經得救了,但是這種對神的態度,讓神的同在離開你,讓自己的生命落入撒旦的網羅,最後是羞愧和無限的悔恨。

遵行神的話不容易,會遭遇攻擊,但正因我們讓撒旦懼怕,牠才要攻擊我們,且神若幫助我們,誰能抵擋我們呢﹖讓我們把神的話存在心裡,刻在心版上,繫在頸項上,看重神的話,行出神的話,祂必為我們負責,我們必不羞愧,必會蒙恩蒙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