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0-7 晨更信息:感謝祭的意義

利未記 7:11~27
11. 人獻與耶和華平安祭的條例乃是這樣:
12. 他若為感謝獻上,就要用調油的無酵餅和抹油的無酵薄餅,並用油調勻細麵做的餅,與感謝祭一同獻上。
13. 要用有酵的餅和為感謝獻的平安祭,與供物一同獻上。
14. 從各樣的供物中,他要把一個餅獻給耶和華為舉祭,是要歸給灑平安祭牲血的祭司。
15. 為感謝獻平安祭牲的肉,要在獻的日子吃,一點不可留到早晨。
16. 若所獻的是為還願,或是甘心獻的,必在獻祭的日子吃,所剩下的第二天也可以吃。
17. 但所剩下的祭肉,到第三天要用火焚燒;
18. 第三天若吃了平安祭的肉,這祭必不蒙悅納,人所獻的也不算為祭,反為可憎嫌的,吃這祭肉的,就必擔當他的罪孽。
19. 挨了污穢物的肉就不可吃,要用火焚燒。至於平安祭的肉,凡潔淨的人都要吃;
20. 只是獻與耶和華平安祭的肉,人若不潔淨而吃了,這人必從民中剪除。
21. 有人摸了什麼不潔淨的物,或是人的不潔淨,或是不潔淨的牲畜,或是不潔可憎之物,吃了獻與耶和華平安祭的肉,這人必從民中剪除。
22. 耶和華對摩西說:
23. 你曉諭以色列人說:牛的脂油、綿羊的脂油、山羊的脂油,你們都不可吃。
24. 自死的和被野獸撕裂的,那脂油可以做別的使用,只是你們萬不可吃。
25. 無論何人吃了獻給耶和華當火祭牲畜的脂油,那人必從民中剪除。
26. 在你們一切的住處,無論是雀鳥的血是野獸的血,你們都不可吃。
27. 無論是誰吃血,那人必從民中剪除。

慶忠牧師的話:

今天的經文講到獻平安祭的條例,平安祭是感謝祭和還願祭,與罪無關,是甘心獻上的感謝,所以也是所有的獻祭中,唯一獻祭的人可以吃其祭物的。且除了獻祭肉,還要獻餅,要用調油的無酵餅和抹油的無酵薄餅,並有酵的餅,與供物一同獻上。無酵餅是獻給神的,代表我們要先處理掉心中那些不好的酵,討神的喜悅;有酵餅是給祭司的,如同食物,例如像麵包、蛋糕。我們看到感謝祭除了獻給神,也獻給神的僕人。牧師曾看過一些教會的傳道人必須自己出去工作,因為教會弟兄姐妹不懂感謝神也不感謝神的僕人,無法供應牧者的生活所需,讓教會陷入軟弱的惡性循環中。想想若是牧者需要在外面工作,如何有足夠的時間及精力準備糧草餵養羊群呢﹖教會的工作繁忙,不是一般朝九晚五的上班,牧者及同工常常是超時工作,委身的奉獻,還有小組長雖非全職同工,但一樣盡心盡力的服事與擺上,凡服事神的人,無論是全職或帶職,我們都應感謝。

若是為感謝而獻的祭肉,在當天就要吃完,一點不可留到早晨。若是為了還願而獻的祭肉,所剩下的第二天也可以吃,因為還願是看到你所祈求的願實現,可能是得到一個很大的祝福,可以邀請親朋好友一同來慶祝享用,可以留到第二天吃。但到第三天就一定要用火焚燒,古代沒有冰箱,肉放到第三天多已變質壞掉了,讓原本獻祭的美好變成污穢;還有是為了自身潔淨和健康的緣故,人若吃了放到第三天滋生細菌的肉而生病,是自己沾染污穢,都是不討神喜悅的。人會將祭肉留到第三天還有一個很大的原因是捨不得的心態,神告訴我們生命中該丟的東西就要丟,不要捨不得,這些污穢不聖潔的東西會在我們的生命中滋生細菌,損害我們的靈命。牧師曾到一戶人家拆除偶像,那些偶像都是金雕玉塑的,價值昂貴,那位姐妹很猶豫,希望可以拿去賣給別人,但牧師告訴她,不要放在自己家中的偶像怎能再賣給別人放在別人家中,不要捨不得,雖然這些看似有價值,實際卻是污穢,該除滅的就必須除滅,才是真正的潔淨。

第20節開始我們看到潔淨的條例,也重申血和脂油都不可吃。希伯來人認為脂油是動物最寶貴的部份,要全然獻給神,不可以吃;自死的和被野獸撕裂的,那脂油可以做其他用途,例如薰燒用來趕蛇,但是人萬不可吃。血是生命,生命是屬神的,並且血中含有許多病菌,所以神說血都不可吃。自死的牲畜也不可吃,自死表示因外力引發死亡,例如病死、凍死,肉已變質、污穢。特別要注意的是這裡重復多次「那人必從民中剪除」,從民中剪除是指得病死亡或被逐出營外,不能再待在以色列百姓中,不聽從神的話而自要沾染污穢的人必被剪除。神為我們立下許多條例,當中有健康的緣故,神要我們過一個裡外都乾淨、靈性聖潔、身體健康的生活,天天向神獻上感謝祭,也對忠心服事神的僕人獻上我們的愛和謝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