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 17:1~9
1. 耶和華對摩西說:
2. 你曉諭亞倫和他兒子並以色列眾人說,耶和華所吩咐的乃是這樣:
3. 凡以色列家中的人宰公牛,或是綿羊羔,或是山羊,不拘宰於營內營外,
4. 若未曾牽到會幕門口、耶和華的帳幕前獻給耶和華為供物,流血的罪必歸到那人身上。他流了血,要從民中剪除。
5. 這是為要使以色列人把他們在田野裡所獻的祭帶到會幕門口、耶和華面前,交給祭司,獻與耶和華為平安祭。
6. 祭司要把血灑在會幕門口、耶和華的壇上,把脂油焚燒,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祭。
7. 他們不可再獻祭給他們行邪淫所隨從的鬼魔(原文作公山羊);這要作他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
8. 你要曉諭他們說:凡以色列家中的人,或是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獻燔祭或是平安祭,
9. 若不帶到會幕門口獻給耶和華,那人必從民中剪除。
慶忠牧師的話:
這一章經文講到的是有關祭牲的四個規定,今天我們看的是第一個:當以色列家中的人宰殺牛羊時,必須先帶到神的面前獻平安祭,平安祭又稱為感謝祭或感恩祭。在當時中東的曠野有當地靈界的勢力,是公山羊的形象,如同民間的偶像,說在某某山上有某山神等等。神要以色列百姓分別為聖,一切得貨財的能力都是神賜的,要單單向神獻上感謝祭,照神所吩咐的,將當歸神的歸給神,當歸祭司的歸給祭司,不可獻祭給鬼魔,不可歸榮耀給偶像,也不可以祭物當作與偶像交易的條件。
我們所擁有的一切都是神的祝福,在我們所得的份上要將初熟的果子先獻給神,然後才自己享用,懂的感恩的態度才能讓神的祝福不斷臨到我們。神特別交待不可將神所祝福我們的去獻給偶像,這樣的人必從民中剪除,從民中剪除是指得病死亡或被逐出營外,是不屬神的,不能成為神的百姓。神看重我們對他的態度,他要祝福我們,但我們要預備好自己的器皿,分別為聖成為屬神的百姓,天天向他獻上感謝和讚美的祭,他必要以豐富和恩典裝滿我們的器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