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 19:13~22
13.不可欺壓你的鄰舍,也不可搶奪他的物。雇工人的工價,不可在你那裡過夜,留到早晨。
14.不可咒罵聾子,也不可將絆腳石放在瞎子面前,只要敬畏你的神。我是耶和華。
15.你們施行審判,不可行不義;不可偏護窮人,也不可重看有勢力的人,只要按著公義審判你的鄰舍。
16.不可在民中往來搬弄是非,也不可與鄰舍為敵,置之於死(原文作流他的血)。我是耶和華。
17.不可心裡恨你的弟兄;總要指摘你的鄰舍,免得因他擔罪。
18.不可報仇,也不可埋怨你本國的子民,卻要愛人如己。我是耶和華。
19.你們要守我的律例。不可叫你的牲畜與異類配合;不可用兩樣攙雜的種種你的地,也不可用兩樣攙雜的料做衣服穿在身上。
20.婢女許配了丈夫,還沒有被贖、得釋放,人若與他行淫,二人要受刑罰,卻不把他們治死,因為婢女還沒有得自由。
21.那人要把贖愆祭,就是一隻公綿羊牽到會幕門口、耶和華面前。
22.祭司要用贖愆祭的羊在耶和華面前贖他所犯的罪,他的罪就必蒙赦免。
慶忠牧師的話:
今天我們看到神對人行為的一些規範,神要我們不可虧負人,不可戲弄人,不可行不義,只要按著公義審判,不可偏護任何一方。一般我們比較不容易去欺壓人、戲弄人,所以這幾點比較容易做到;但神接著說不可搬弄是非,不可心裡恨你的弟兄,也不可埋怨,卻要愛人如己。這些最貼近我們生活的誡命,我們反而不容易做到,遇到不順心的事就容易口出怨言,遇到不順我們意的人就容易心生怨恨,容易在言語上犯罪。神在他的誡命後都再說一次「我是耶和華。」神要我們知道對我們說這些誡命的是誰,是那創造天地的萬軍之耶和華─我們的神。我們遵守這些誡命時,動機不在於利害得失,而是在於我敬畏神,聖經教導我們最重要的原則就是敬畏神、順服神,凡我們所做的一切都要以敬畏神、順服神為核心,即使有時候我們不明白神的原因,但是只要神說了就去做,順服就會蒙福。申命記29:29「隱祕的事是屬耶和華─我們神的;惟有明顯的事是永遠屬我們和我們子孫的,好叫我們遵行這律法上的一切話。」
神特別提到了「不可攙雜」,攙雜以後就不純了。牲畜異類配合生下的都不健康,像馬和驢生下的騾、獅和虎生下的彪都活不長且沒有生育能力。一塊地若這次種玉米,下次種稻子,地力很快就貧瘠了,因為每種作物適合不同的土,攙雜作物讓地力損耗很快。而用兩樣攙雜的料做衣服穿在身上,容易產生靜電,容易過敏,兩種衣料也讓皮膚的觸感不舒服。當時以色列人要進迦南,神教導他們要有純潔獨一的觀念,在信仰和一切的習俗上都不可攙雜,攙雜了就會變質。
在第20節我們看到「婢女許配了丈夫,還沒有被贖、得釋放,人若與他行淫,二人要受刑罰,卻不把他們治死…」這裡指的人是她已許配的未婚夫,不是別人,若是她已許配了丈夫還與別人行淫,那是一定要被治死。這裡是說已許配的未婚夫妻尚未完婚卻有性行為,這也要定為行淫的罪,但罪不至死,要到會幕門口、耶和華面前獻贖愆祭,他的罪就必蒙赦免。
我們行事為人最高的原則就是敬畏神,不論在我們的內心、在待人處事上都要存敬畏神、順服神的心,讓我們的思想和行為都在神的喜悅中。我們的信仰態度也是純潔獨一,不攙雜、不變質,單單完完全全的降服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