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 10:30~42
30. 耶穌回答說:有一個人從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落在強盜手中。他們剝去他的衣裳,把他打個半死,就丟下他走了。
31. 偶然有一個祭司從這條路下來,看見他就從那邊過去了。
32. 又有一個利未人來到這地方,看見他,也照樣從那邊過去了。
33. 惟有一個撒瑪利亞人行路來到那裡,看見他就動了慈心,
34. 上前用油和酒倒在他的傷處,包裹好了,扶他騎上自己的牲口,帶到店裡去照應他。
35. 第二天拿出二錢銀子來,交給店主,說:你且照應他;此外所費用的,我回來必還你。
36. 你想,這三個人哪一個是落在強盜手中的鄰舍呢?
37. 他說:是憐憫他的。耶穌說:你去照樣行吧。
38. 他們走路的時候,耶穌進了一個村莊。有一個女人,名叫馬大,接他到自己家裡。
39. 他有一個妹子,名叫馬利亞,在耶穌腳前坐著聽他的道。
40. 馬大伺候的事多,心裡忙亂,就進前來,說:主啊,我的妹子留下我一個人伺候,你不在意嗎?請吩咐他來幫助我。
41. 耶穌回答說:馬大!馬大!你為許多的事思慮煩擾,
42. 但是不可少的只有一件;馬利亞已經選擇那上好的福分,是不能奪去的。
慶忠牧師的話:
撒瑪利亞人是被猶太人所厭惡的外邦人,但在這個故事中,撒瑪利亞人卻比猶太人的同胞手足更對他顯出愛心。他不但只是在路上救了這個猶太人,幫他料理傷勢,還帶他去旅店,還付錢請人照顧他,這個撒瑪利亞人放下種族的歧見與仇恨,為一個素來瞧不起他族人的猶太人多走了不只一里路。這個有實際行動的好撒瑪利亞人和能說不能行的法利賽人是強烈的對比,文士和法利賽人自命清高,覺得自己是律法的導師,從小遵守神的誡命典章,但他們裡面沒有愛,他們所做的只是要給人看的表面功夫。律法的總綱是愛,愛要完全,律法才得以完全。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人若不愛他所看見的弟兄,怎能愛沒有看見的神呢?愛神的,也當愛弟兄,這是我們從神所受的命令。
第36~37節,耶穌問這個本想試探他的律法師說:這三個人哪一個是落在強盜手中的鄰舍呢?他回答:是憐憫他的。這個律法師不是不知道什麼是對的,他只是不行。他知道行為要出於愛和憐憫才是神所喜悅的行善,耶穌對他說:你去照樣行吧。雅各書1:22~24「只是你們要行道,不要單單聽道,自己欺哄自己。因為聽道而不行道的,就像人對著鏡子看自己本來的面目,看見,走後,隨即忘了他的相貌如何。」
馬大的辛勤服事沒有錯,但她的優先次序錯了,馬利亞卻懂得捉住那上好的福分。馬利亞尊主為大,將耶穌放在首位,馬大卻未先尋求主,她先將時間用在處理其他的事。你是否有正確的生命優先次序?你是否也懂得捉住那上好的福分,是不能奪去的。讓我們不要整日為許多的事思慮煩擾,卻單單少了那最不可少的一件 – 先親近神,先尋求神。求神堅固我們,聽道也要行道,知道也要做到,擺對生命的次序,得到那奪不去的幸福和滿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