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2-4 晨更信息:披戴耶穌的愛和能力

羅馬書 13:8~14
8.  凡事都不可虧欠人,惟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因為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
9.  像那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貪婪,或有別的誡命,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
10. 愛是不加害與人的,所以愛就完全了律法。
11. 再者,你們曉得現今就是該趁早睡醒的時候;因為我們得救,現今比初信的時候更近了。
12. 黑夜已深,白晝將近;我們就當脫去暗昧的行為,帶上光明的兵器。
13. 行事為人要端正,好像行在白晝。不可荒宴醉酒,不可好色邪蕩,不可爭競嫉妒;
14. 總要披戴主耶穌基督,不要為肉體安排,去放縱私慾。

慶忠牧師的話:

這段經文中提到兩部份,第一個部份是8~10節所講的「愛」。凡事都不可虧欠人,惟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常以為虧欠是指一直覺得不夠、不足,是在服事上更願意委身、擺上的態度。牧師到大陸宣教時常聽到大陸的傳道人掛在嘴邊的一句話就是「覺得好虧欠阿…」他們在當地沒有宗教自由,傳福音被公安捉到會被關、被打,在我們看來已是極大的付出和擺上,但他們卻覺得自己和耶穌相比差的太遠了,他們心中還覺虧欠,渴慕更多的擺上,實在令人感動。第9節說「所有的誡命,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我們怎麼愛自己、希望別人怎麼依我們的需要對待我們,我們就要用同樣的標準對待身邊的人,這才是沒有虛假的愛;且真正的愛是不加害與人的,真正的愛不會讓人覺得痛苦和受傷。第9節中說到的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貪婪,因為這些都是做了就會傷害他人的。

第二個部份是11~14節所講到如何活出基督徒的生命。耶穌再來的日子愈來愈近,我們應當警醒,不要糊塗過日。一個睡著的人是迷迷糊糊、感覺不敏銳的,我們要醒過來、要有警覺,做好預備。暗昧的行為是指你不敢讓人知道你暗中所做的事,脫去是指讓它從你身上離開。當人看不見的時候我們所做的要和人看得見的時候一樣,一個人是否是真正的端正是以他人看不見的時候的行為為準。第12節所說「光明的兵器」指的是聖靈的寶劍。以弗所書第六章中提到神所賜的全副軍裝,只有聖靈的寶劍是唯一攻擊用的,其他都是防守用的。當我們面對黑暗勢力的逼迫時,我們要用聖靈的寶劍去抵擋它,砍碎那一切從惡者而來的誘惑、危難、和罪惡。第14節「總要披戴主耶穌基督」,披戴是在外面,表示要讓人看得見,基督徒要讓人在你的身上看得見耶穌的樣式。我們的肉體是喜好享受和宴樂,肉體不喜歡服事、不喜歡讀經、不喜歡禱告,我們不可隨肉體主宰去放縱私慾,總要倚靠在我們裡面聖靈的能力去治死肉體;攻克己身,叫身服我。

讓我們安排我們的肉體不是去宴樂、去爭競,而是安排我們的肉體來親近神。詩篇90:12「求你指教我們怎樣數算自己的日子,好叫我們得著智慧的心。」禱告神給我們智慧,知道唯有親近神才是對我們最好的安排。每天清晨來到神的面前,披戴上耶穌的愛和能力,謹守神的誡命,真實的彼此相愛,行事為人如光明之子,讓人看到有基督在我裡面活著的生命是何等的豐盛和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