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4-5 晨更信息:為神做一件美事

馬可福音 14:1~11
1.  過兩天是逾越節,又是除酵節,祭司長和文士想法子怎麼用詭計捉拿耶穌,殺他。
2.  只是說:當節的日子不可,恐怕百姓生亂。
3.  耶穌在伯大尼長大痲瘋的西門家裡坐席的時候,有一個女人拿著一玉瓶至貴的真哪噠香膏來,打破玉瓶,把膏澆在耶穌的頭上。
4.  有幾個人心中很不喜悅,說:何用這樣枉費香膏呢?
5.  這香膏可以賣三十多兩銀子賙濟窮人。他們就向那女人生氣。
6.  耶穌說:由他吧!為什麼難為他呢?他在我身上做的是一件美事。
7.  因為常有窮人和你們同在,要向他們行善隨時都可以;只是你們不常有我。
8.  他所做的,是盡他所能的;他是為我安葬的事把香膏預先澆在我身上。
9.  我實在告訴你們,普天之下,無論在什麼地方傳這福音,也要述說這女人所做的,以為記念。
10. 十二門徒之中,有一個加略人猶大去見祭司長,要把耶穌交給他們。
11. 他們聽見就歡喜,又應許給他銀子;他就尋思如何得便把耶穌交給他們。

慶忠牧師的話:

耶穌受難前在伯大尼長大痲瘋的西門家裡坐席的時候,有一個女人拿著一玉瓶至貴的真哪噠香膏來,打破玉瓶,把膏澆在耶穌的頭上。真哪噠香膏價值三十兩銀子,約是當時一人一年的工資,裝香膏的玉瓶本身也有價值,但它沒有蓋子所以要被打破。有幾個人心中很不喜悅,說:何用這樣枉費香膏呢?他們就向那女人生氣。現今基督徒也有類似的態度,覺得教會的東西何必用那麼好呢﹖隨便就可以,不要浪費。這樣的態度讓神難過。教會用的東西一定要比家裡的好,用在耶穌身上一塊錢都不會浪費,若是可以,我們要把最好的給耶穌。

耶穌說那女人所做的是一件美事。我們為神所擺上的是否值得紀念﹖是否在神眼中看為美事﹖神在乎的不是我們拿出多少錢,而是在我們的心深處是否願意把最好的擺上﹖第8節,耶穌說「他所做的,是盡他所能的…」神要的不是超過你能負荷的,神看重的是質(心意,動機),不是量。寡婦奉獻的兩個小錢非常少,但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窮寡婦所投的比眾人還多;因為眾人都是自己有餘,拿出來投在捐項裡,但這寡婦是自己不足,把他一切養生的都投上了。寡婦的兩個小錢很少,但這個故事被記在聖經中,歷世歷代紀念到如今。耶穌也說普天之下,無論到什麼地方傳福音,也要述說這個女人用真哪噠香膏膏耶穌的美事。人的紀念很短暫,我們要得著的是神的紀念。

另外我們也看到耶穌在受難前不是到達官顯貴家,而是在伯大尼長大痲瘋的西門家裡。當時長大痲瘋是被視為不潔淨,沒有人要跟痲瘋病人在一起。耶穌不怕污穢,他到最需要陪伴的人身邊,他到沒有人想去的地方,這就是神的愛。

讓我們在這周復活節思想、紀念神為我們所做的,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耶穌就為我們死,向我們顯明他的愛。我們可以為神做一件什麼美事﹖讓我們對神說:我願意為你做,而且要盡我一切所能的為你做。猶大賣耶穌也是得了三十兩銀子,一年的工資就買去了他的心,把耶穌出賣了。求神保守我們的心,持守在神話語的真理,再多的金錢、誘惑、任何環境、困難都不能讓我離開神所帶領的道路,都不能將我帶離神的身邊。耶穌願意與長大痲瘋的人同在,他也要與我們每一個人同在,讓我們與他一起走過十字架的道路,領受十字架的愛、恩典、和祝福;存留不會朽壞、不會衰殘的基業在天上,在永恆裡被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