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埃及記 21:1~11
1. 你在百姓面前所要立的典章是這樣:
2. 你若買希伯來人作奴僕,他必服事你六年;第七年他可以自由,白白地出去。
3. 他若孤身來就可以孤身去;他若有妻,他的妻就可以同他出去。
4. 他主人若給他妻子,妻子給他生了兒子或女兒,妻子和兒女要歸主人,他要獨自出去。
5. 倘或奴僕明說:我愛我的主人和我的妻子兒女,不願意自由出去。
6. 他的主人就要帶他到審判官(審判官或作:神;下同)那裡,又要帶他到門前,靠近門框,用錐子穿他的耳朵,他就永遠服事主人。
7. 人若賣女兒作婢女,婢女不可像男僕那樣出去。
8. 主人選定他歸自己,若不喜歡他,就要許他贖身;主人既然用詭詐待他,就沒有權柄賣給外邦人。
9. 主人若選定他給自己的兒子,就當待他如同女兒。
10. 若另娶一個,那女子的吃食、衣服,並好合的事,仍不可減少。
11. 若不向他行這三樣,他就可以不用錢贖,白白地出去。
慶忠牧師的話:
男人穿耳洞是奴隸的記號,代表沒有自由了,要永遠服事主人。雖然有些主僕間感情很好,這也是建立在愛的關係上,但仍是奴僕。在當時社會女僕買來大多是作妾,可以為自己買,也可以為兒子買,但若買回發現合不來就要放她自由。第8節中「詭詐」是失信的意思,若主人失信於僕人就無權對僕人再作任何主張。若是買給兒子為妾的,就要待她如女兒,不是買回來要她作牛作馬。若之後又另娶其他妻妾,對原先妻妾的生活需要和生理需要還是要充足供應,雖然是買來的,也不可另有新歡後就將她打入冷宮。當時為了傳後需要還有一夫多妻,但神教導他們還是要堅持不論是妻妾、奴僕都要以人道立場對待。
好的主人不但不會虧負僕人,還愛他到一個地步讓僕人都不願離開主人,主僕間比家人還親的關係多麼令人感動,這才是神的教導。現今我們有些家庭有請外傭,我們也要用最好的方式待他、不虧負他。畢竟如果能選擇,誰願意為奴為僕。能請傭人代表經濟狀況還不錯,這也是神的祝福,我們應當珍惜感恩,善待傭人。頤指氣使和不禮貌的態度都不是神喜悅的。
願神祝福我們都是富有的人,當我們有傭人時我們要作一個好主人,讓傭人愛你到一個地步都不願離開你。他把你的家當成自己的家一樣關心照顧,他要對你說:你的家人就是我的家人,你的國就是我的國,你的神就是我的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