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王紀下 13:1~13
1. 猶大王亞哈謝的兒子約阿施二十三年,耶戶的兒子約哈斯在撒瑪利亞登基,作以色列王十七年。
2. 約哈斯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效法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裡的那罪,總不離開。
3. 於是,耶和華的怒氣向以色列人發作,將他們屢次交在亞蘭王哈薛和他兒子便哈達的手裡。
4. 約哈斯懇求耶和華,耶和華就應允他,因為見以色列人所受亞蘭王的欺壓。
5. 耶和華賜給以色列人一位拯救者,使他們脫離亞蘭人的手;於是以色列人仍舊安居在家裡。
6. 然而他們不離開耶羅波安家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裡的那罪,仍然去行,並且在撒瑪利亞留下亞舍拉。
7. 亞蘭王滅絕約哈斯的民,踐踏他們如禾場上的塵沙,只給約哈斯留下五十馬兵,十輛戰車,一萬步兵。
8. 約哈斯其餘的事,凡他所行的和他的勇力都寫在以色列諸王記上。
9. 約哈斯與他列祖同睡,葬在撒瑪利亞。他兒子約阿施接續他作王。
10. 猶大王約阿施三十七年,約哈斯的兒子約阿施在撒瑪利亞登基,作以色列王十六年。
11. 他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不離開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裡的一切罪,仍然去行。
12. 約阿施其餘的事,凡他所行的和他與猶大王亞瑪謝爭戰的勇力,都寫在以色列諸王記上。
13. 約阿施與他列祖同睡,耶羅波安坐了他的位。約阿施與以色列諸王一同葬在撒瑪利亞。
慶忠牧師的話:
當我們在聖經中看見相同的名字,要記得去辨別他們,也許他們有相同的名字,卻可能做了截然不同的事情。
我們在生命中至少都會有一、兩個效法的對象,當我們效法那個對象的時候,我們就會漸漸變得像他,像他之後就會開始做相似或者相同的決定,最後便容易得到相同的結果;所以選擇我們效法的對象是很重要的,有時候我們效法一些電影中的主角,很熱血、很有義氣,卻沒發現電影中的結局,不是主角人生的結局。基督徒效法的對象絕對是耶穌,但除此之外,還需要有一個「人」的效法對象,仿佛複製一樣地去學習他的言行舉止,甚至是在不同情況下做的決定,但我們不用擔心我們會因此失去自我;許多知名的音樂家、藝術家在成名前,亦是模仿名家的技巧、基礎,當他們的基礎在學習中逐漸穩固了,才慢慢走出屬於自己的路。
在今天的經文中,約哈斯效法了錯的人,在他之前有許多受祝福的王可以效仿,甚至是南方的猶大王,他卻選擇了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同樣使以色列人陷在崇拜偶像的罪裡,於是 神的憤怒臨到他們,將他們交在亞蘭人的手中,以色列便再次步上士師記中
類似的循環:以色列人離開 神→ 神將以色列人交在仇敵手中→以色列人求告 神→ 神興起拯救者→安逸的日子→以色列人離開 神。耶和華是醫治、憐憫、施行拯救的 神,但祂不僅僅只是支取恩典的地方;現今教會中有一些人的信仰也是如此,在困難時來到 神面前,待困難解決了,安逸的日子一久,便又離開了 神。並不是 神不願在困難中拯救祂的兒女,但我們必須記得,耶穌死在十字架上不是只為了拯救我們的生活,而是為了拯救我們的生命。猶大王亞哈謝的兒子約阿施是個敬畏 神的王,當他作王二十三年時,耶戶的兒子約哈斯才登基,當約哈斯過世,兒子約阿施登基,猶大王約阿施卻仍在王位上;我們可以看見唯有長住在主裡面的生命,才能擁有長久的福份,否則,縱使擁有再多的榮耀,都只是曇花一現。不敬畏 神的領袖, 神自然會將他的冠冕摘去;敬畏 神的領袖,子民也蒙福。
願主賜我們智慧與眼光,謹慎地選擇我們效法的對象,更能效法基督,成為敬為 神的領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