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 11:1~12
1. 耶和華對摩西、亞倫說:
2. 你們曉諭以色列人說,在地上一切走獸中可吃的乃是這些:
3. 凡蹄分兩瓣、倒嚼的走獸,你們都可以吃。
4. 但那倒嚼或分蹄之中不可吃的乃是:駱駝─因為倒嚼不分蹄,就與你們不潔淨;
5. 沙番─因為倒嚼不分蹄,就與你們不潔淨;
6. 兔子─因為倒嚼不分蹄,就與你們不潔淨;
7. 豬─因為蹄分兩瓣,卻不倒嚼,就與你們不潔淨。
8. 這些獸的肉,你們不可吃;死的,你們不可摸,都與你們不潔淨。
9. 水中可吃的乃是這些:凡在水裡、海裡、河裡、有翅有鱗的,都可以吃。
10. 凡在海裡、河裡,並一切水裡游動的活物,無翅無鱗的,你們都當以為可憎。
11. 這些無翅無鱗、以為可憎的,你們不可吃他的肉;死的也當以為可憎。
12. 凡水裡無翅無鱗的,你們都當以為可憎。
慶忠牧師的話:
在利未記中神定下很多規則,都是對我們有益,目的是要我們受保護。今天的經文談到飲食的部分,當時人的知識範疇還不是很科學,所以神用最簡單、可以看得出的特性,讓以色列百姓能清楚分別出可吃和不可吃的動物。第3節「凡蹄分兩瓣、倒嚼的走獸,你們都可以吃。」凡蹄分兩瓣、會反芻的動物都可以吃,像牛有四個胃會反芻,神說是可吃的。豬雖蹄分兩瓣,卻不會反芻;駱駝和沙番會反芻,卻不分蹄;是神定為不潔淨、不可吃的。沙番是沙漠中一種像兔子又像土撥鼠的動物,他會在土裡鑽來鑽去,神說這種沙漠中的畜類是不可吃的。無論是陸上或水中的動物,其實被定為不潔淨的重點是他們所吃的食物是不潔淨的,像水中無翅無鱗的,大部份生活在水淺地,靠吃腐爛和殘餘物為生;陸上也有動物是專吃腐爛的屍體、細菌、殘餘物等。水中無翅無鱗的,像泥鰍、鱔魚都屬不潔淨。到今日猶太人還不吃豬,但豬肉已是普遍大眾都吃的食物。
耶穌來不是要廢掉律法,乃是要成全律法,十字架的恩典讓我們不再被舊約的律法被捆綁,而是在新約的今天活出舊約律法的精神。當時代的烹調技術不高明,吃了處理不乾淨的食物的確會對身體不好,現在的烹調已經很進步,連河豚都可以吃了。重點不在要約束我們什麼可以吃、什麼不可吃,只是我們要思考,吃了這些食物對我們有沒有益處。耶穌說「入口的不能污穢人,出口的乃能污穢人。」「心裡所充滿的,口裡就說出來。」我們吃進去什麼不會污穢人,我們心裡發出來的惡念,才會污穢人。我們不是要守全外面飲食的規定,更重要的是要守全心裡面的潔淨。法利賽人守外在的律法,心裡卻充滿敗壞和詭詐,耶穌斥責他們是毒蛇的種類和粉飾的墳墓,外表裝飾的再漂亮,裡面還是裝滿死人的骨頭。這樣假冒為善的人拜神也是枉然。
我們看到神一再重復「你們都當以為可憎」,對於一切不潔淨的東西,我們都當以為可憎。今天我們飲食會注意食材新鮮衛生,吃了不要有礙健康,我們不僅在食物上講究,更要在意的是內心的潔淨。有哪些東西你當以為可憎?眼目的情慾、今生的驕傲、爭競、嫉妒、詭詐、憤恨、惱怒、淫亂、貪婪等,人心裡面污穢的世界,我們要以為可憎。神讓以色列百姓用看的就可分辨動物潔淨不潔淨,今天我們心裡潔淨不潔淨,我們自己也很清楚,重點是我們願不願意去勝過它。活在罪中的人對罪不敏感,他說謊沒感覺、外遇沒感覺、傷害別人沒感覺,就像久住在污穢中的人對髒沒有感覺。屬神的人對罪很敏感,因為你的家很乾淨,一到髒的地方,你馬上會有感覺。我們一定要有屬靈的敏感度,對一切不潔淨的,都當以為可憎,遠離污穢,勝過罪的誘惑。要切切保守我們的心,勝過保守一切,因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發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