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 12:20~28
20. 耶和華─你的神照他所應許擴張你境界的時候,你心裡想要吃肉,說:我要吃肉,就可以隨心所欲地吃肉。
21. 耶和華─你神所選擇要立他名的地方若離你太遠,就可以照我所吩咐的,將耶和華賜給你的牛羊取些宰了,可以隨心所欲在你城裡吃。
22. 你吃那肉,要像吃羚羊與鹿一般;無論潔淨人不潔淨人都可以吃。
23. 只是你要心意堅定,不可吃血,因為血是生命;不可將血(原文作生命)與肉同吃。
24. 不可吃血,要倒在地上,如同倒水一樣。
25. 不可吃血。這樣,你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你和你的子孫就可以得福。
26. 只是你分別為聖的物和你的還願祭要奉到耶和華所選擇的地方去。
27. 你的燔祭,連肉帶血,都要獻在耶和華─你神的壇上。平安祭的血要倒在耶和華─你神的壇上;平安祭的肉,你自己可以吃。
28. 你要謹守聽從我所吩咐的一切話,行耶和華─你神眼中看為善,看為正的事。這樣,你和你的子孫就可以永遠享福。
慶忠牧師的話:
申命記是以色列人要進迦南之前,摩西對他們三令五申的諄諄告誡,要他們在這片應許之地遵行神的話,得以終久享福。第20節「耶和華─你的神照他所應許擴張你境界的時候,你心裡想要吃肉,說:我要吃肉,就可以隨心所欲地吃肉。」以色列百姓在曠野曾因想吃肉想到發狂抱怨,神使風把鵪鶉由海面颳來,飛散在營邊和營的四圍,讓他們吃肉多到肉從鼻孔裡噴出來。摩西告訴他們,當他們進入應許之地,神讓他們安居樂業、豐盛蒙福的時候,他們心裡想要吃肉,就會有肉吃。除了獻祭和不潔的食物,其他的肉都可以任意吃。第19節「你要謹慎,在你所住的地方永不可丟棄利未人。」神事先就提醒他們,人在太平的日子就容易忽略屬靈生活,不敬畏神,更不會關心獻祭的事。利未人在以色列民中沒有產業,他們是專職聖殿的事奉,神說永不可丟棄利未人,要讓他們能夠繼續事奉,得到生活所需。
第23節「只是你要心意堅定,不可吃血,因為血是生命;不可將血與肉同吃。」神重複了三次「不可吃血」,因為血是生命。我們常常都很清楚什麼應該做,什麼不可以做,但又喜歡自我安慰「偶爾做一下應該沒關係,吃一點點應該無所謂…」左搖右擺,無法真正遵行神的話。你的牛排都吃幾分熟?吃牛排時想想這句經文,神怎麼說我們就怎麼做吧!神的話沒有灰色地帶,你不是山羊,就是綿羊;不是麥子,就是稗子;不是聰明的,就是愚笨的;沒有愚笨中又有點聰明,沒有不好不壞,也沒有還可以的。是就是,不是就不是,我們不要在神的話語上搖擺,為自己找理由藉口在界線游走,神說要心意堅定的謹守遵行祂的話。
血是生命,似乎帶著一種誘惑力,人性也是嗜血的,對於禁止的事,內心就有想去跨越的衝動,罪性蠢蠢欲動。每到夏天,一定會有不守規定的人到禁止戲水的地方玩水溺斃的新聞,如果沒有立牌寫禁止戲水、禁止垂釣,可能還沒有那麼多人去,愈禁止反而讓人想去試試,這是從亞當而來人類的罪性。被逐出伊甸園而要終生勞苦才能糊口的亞當一定悔不當初,一失足成千古恨,跨越界線發現也不過如此,卻要為此付上極重的代價。前幾天又有青少年溺斃的新聞,實在是非常遺憾,若他遵守規定就不會喪失性命。今天有多少人悔不當初?又有多少人連後悔的機會都沒有?人為什麼一定要不見棺材不掉淚?我們的生命不要有灰色地帶,神說不可以就絕對不可以,創世記4:7「你若行得好,豈不蒙悅納?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門前。他必戀慕你,你卻要制伏他。」心意堅定的謹守遵行神的話,人生不要悔不當初,不要因悖逆造成無可彌補的虧損和遺憾。
第25~28節講到你若謹守聽從神的話,行耶和華─你神眼中看為善,看為正的事,你和你的子孫就可以永遠享福。敬虔的父母可以祝福兒女的生命,你的行為對你後代子孫的影響是很大的。「行耶和華─你神眼中看為善的事」是一切神認為好的,你都要做;「行耶和華─你神眼中看為正的事」是一切神認為不好的,你都不做。罪有兩個層面,神說應當去行的事,而你不做,這是罪;神說不當行的事,而你去做,這也是罪。特別在安逸舒適、自由、豐富的日子,更要熱切追求神,不可丟棄利未人。求神保守我們這顆心,不要衝動想跨越界線,能夠心意堅定,永遠以神的話為準繩,不偏左右,不落入惡者的詭計和控告。我們要因為遵行神的話,永遠享福,也讓我們的兒女和後代子孫都因我們而蒙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