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7-23 晨更信息:各人心中要有王

士師記 21:16~25
16. 會中的長老說:便雅憫中的女子既然除滅了,我們當怎樣辦理、使那餘剩的人有妻呢?
17. 又說:便雅憫逃脫的人當有地業,免得以色列中塗抹了一個支派。
18. 只是我們不能將自己的女兒給他們為妻;因為以色列人曾起誓說,有將女兒給便雅憫人為妻的,必受咒詛。
19. 他們又說:在利波拿以南,伯特利以北,在示劍大路以東的示羅,年年有耶和華的節期;
20. 就吩咐便雅憫人說:你們去,在葡萄園中埋伏。
21. 若看見示羅的女子出來跳舞,就從葡萄園出來,在示羅的女子中各搶一個為妻,回便雅憫地去。
22. 他們的父親或是弟兄若來與我們爭競,我們就說:求你們看我們的情面,施恩給這些人,因我們在爭戰的時候沒有給他們留下女子為妻。這也不是你們將女子給他們的;若是你們給的,就算有罪。
23. 於是便雅憫人照樣而行,按著他們的數目從跳舞的女子中搶去為妻,就回自己的地業去,又重修城邑居住。
24. 當時以色列人離開那裡,各歸本支派、本宗族、本地業去了。
25. 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

慶忠牧師的話:

事件的開始要追溯到第19章,那是以色列中沒有王的世代,人心中沒有掌權者、沒有權柄,愛做什麼就做什麼,極其混亂。利未人娶妾就已是很奇怪,妾還行淫離開丈夫,丈夫去接她回家,路經基比亞,基比亞在當時有「便雅憫的所多瑪」之稱。這個妾被基比亞人強姦致死,利未人用刀將妾的屍身切成十二塊,使人拿著傳送到以色列的四境,他邀以色列人一起去找便雅憫人報仇。便雅憫人不肯將基比亞的那些匪徒交出來,便與以色列人開戰,以色列人將便雅憫各城的人和牲畜,並一切所遇見的,都用刀殺盡,又放火燒了一切城邑。便雅憫本是人以色列十二支派之一,他們本是兄弟。後來以色列人為他們的兄弟便雅憫後悔,想辦法為餘下的便雅憫人奪妻,使他們存後。我們看到在亂世中兄弟會相殘,妻子用搶的,還有明著要找客旅雞姦,以及殘酷姦殺的事,都是因為人心中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

今天很多人心中也沒有王。法律無法真正管制人的行為,不管法規訂的多嚴,還是無法控制行為,從外面來的無法讓人真正服下來。像酒駕會被判刑,會遭輿論撻伐、大眾抨擊,但照樣有人酒駕,不時仍傳出酒駕肇事的悲劇。你的心被誰掌管,你就是屬誰的。當你的心被撒旦掌管,你的思想、行為、態度就會是錯誤的、惡劣的、污穢的;當你的心被神掌管,你會有聖潔的態度,知道如何扮演好人生的每一個角色。心中有王、有掌權者,才能活出真實美好的生命,你知道如何作一個好父親、好丈夫、好妻子、好員工,你不會在學校是老師,在外面是禽獸。你的行為會受約束,這個約束不是法律限制你的,是你心裡的王的標準。

屬肉體的活在律法之下,屬聖靈的活在律法之上。活在律法之下的人,行為受律法捆綁而成為被轄制的人,酒駕怕被捉,想闖紅燈怕被照相,沒有自由。我們說我們要活在律法之上,法律訂的多嚴厲,對我都沒有功用,因為我不會去觸法。酒駕刑責多重跟我無關,因為我不喝酒,偷竊刑罰多嚴跟我無關,因為我不會偷人東西,這些律法對我是無用的。國家的法律對基督徒應該要沒有功用,神的律法是高於現行所有國家道德標準之上。若有律法仍然對你有轄制,你要勝過它。

第25節「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當時以色列中沒有王,就像無政府狀態,連法律都沒有,人想幹什麼就幹什麼,行為嚴重偏差,做了許多神厭惡的事,在士師記中我們也看到這些錯誤的行為帶來的災難。一般犯法警察會來捉人去關,基督徒做了神不喜悅的事,聖靈會在我們裡面憂傷歎息,我們會自己責備自己。我們要為國家禱告,台灣不只是需要法律,法律無法制止人心愈來愈剛硬、荒誕,重要的是人心中要有王。認識耶和華的知識要遍滿全地,心中都有掌權者耶穌,人心愈來愈回轉。我們不是各人任意而行,是每件事都照著真理的教導,我們裡面有聖靈的印記,行事為人都與所蒙的恩相稱,活出律法之上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