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前書 7:1~11
1. 論到你們信上所提的事,我說男不近女倒好。
2. 但要免淫亂的事,男子當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當各有自己的丈夫。
3. 丈夫當用合宜之分待妻子;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
4. 妻子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也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
5. 夫妻不可彼此虧負,除非兩相情願,暫時分房,為要專心禱告方可;以後仍要同房,免得撒但趁著你們情不自禁,引誘你們。
6. 我說這話,原是准你們的,不是命你們的。
7. 我願意眾人像我一樣;只是各人領受神的恩賜,一個是這樣,一個是那樣。
8. 我對著沒有嫁娶的和寡婦說,若他們常像我就好。
9. 倘若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與其慾火攻心,倒不如嫁娶為妙。
10. 至於那已經嫁娶的,我吩咐他們;其實不是我吩咐,乃是主吩咐說:妻子不可離開丈夫,
11. 若是離開了,不可再嫁,或是仍同丈夫和好。丈夫也不可離棄妻子。
慶忠牧師的話:
第1節「論到你們信上所提的事,我說男不近女倒好。」哥林多教會請教保羅關於家庭、夫妻相待之事,保羅認為就服事神這方面來說,獨身還是比較好。男女在一起會有很多感情的牽扯,欲望也常會成為我們的煩惱。男女的感情保證一定會影響事奉,舉例來說,夫妻在服事前吵架,可能就鬧脾氣不做了或做的無心,影響果效。沒有男女朋友時向神求,得到男女朋友後卻把約會放第一優先,把神放在後面。
第2節「但要免淫亂的事,男子當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當各有自己的丈夫。」男女在未婚狀況發生性關係,叫做苟合;結婚後和配偶以外的人發生性關係,叫做淫亂。教會中不可以有淫亂或苟合的事。今天的婚姻會出問題常常是男人喜歡別人的妻子,或女人想勾搭別人的丈夫。人都想嘗試界限以外的,但一試就帶來極大的傷害。在澳洲有嚴厲法律規定某一個區域的魚是禁止補撈的,很多漁船等在界限外,但這些魚都知道不要游出界,越界必死。連魚都知道越界的危險,偏偏人卻常不於魚。撒旦會用各種誘惑勾引我們去越界,所以神一再提醒我們「你要保守你心,勝過保守一切(或譯:你要切切保守你心),因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發出。」
聖經教導的夫妻關係是「妻子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也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丈夫當用合宜之分待妻子;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在一個正常的夫妻關係中,丈夫和妻子身體的主權是在對方,不可藉口推拒對方生理的需要,當用合宜之分彼此相待,使對方感到幸福。夫妻不可彼此虧負,乃要彼此捨己。免得給撒旦留地步,當一方一直不履行夫妻義務時,另一方就容易被引誘,跌倒犯罪。
聖經是很真實的,神造人時使人有性慾,這是美好的,但要保守在婚姻的界限以內。保羅是有獨身恩賜的人,什麼是獨身恩賜?就是神造他時沒有把情慾的需要放在他裡面,所以他不會想結婚,他沒有異性的需求;這是很特別的揀選和恩賜,讓這個人可以沒有纏累,百分之百專心的服事神。保羅對獨身或已無夫妻關係的人說,若你們常像我就好,不一定要回到夫妻關係中,可以更多的服事神。但若心中有情慾,不管是單身的,是鰥夫、寡婦,與其慾火攻心,倒不如嫁娶為妙。如果你會想結婚,那就是沒有獨身的恩賜,牧師鼓勵未婚的人,都趕快嫁娶。若嫁娶後則不可分開,夫妻要同心相待,一起經營蒙神祝福的婚姻。
情慾像一頭野獸,出了柵欄會造成不可收拾的傷害和殘局。連魚都知道的事,人不可以不知道,一越界很多魚網、釣竿在等著你,不是變成煮魚湯就是生魚片。求神幫助我們,在夫妻關係中要彼此滿足對方的需要。一個男人一生只忠於一個女人,一個女人一生也只忠於一個男人,不屬於自己的不去看、不去想、不去要。一男一女,一夫一妻,一生一世,才是神所設立的美滿幸福的婚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