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05 晨更信息:立約的記號

讀經進度-創世記第九~十章
QT經文-創世記9:1-13
1 神賜福給挪亞和他的兒子,對他們說:「你們要生養眾多,遍滿了地。
2 凡地上的走獸和空中的飛鳥都必驚恐,懼怕你們,連地上一切的昆蟲並海裡一切的魚都交付你們的手。
3 凡活著的動物都可以作你們的食物。這一切我都賜給你們,如同菜蔬一樣。
4 惟獨肉帶著血,那就是他的生命,你們不可吃。
5 流你們血、害你們命的,無論是獸是人,我必討他的罪,就是向各人的弟兄也是如此。
6 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因為神造人是照自己的形像造的。
7 你們要生養眾多,在地上昌盛繁茂。」
8 神曉諭挪亞和他的兒子說:
9 「我與你們和你們的後裔立約,
10 並與你們這裡的一切活物、就是飛鳥、牲畜、走獸,凡從方舟裡出來的活物立約。
11 我與你們立約,凡有血肉的,不再被洪水滅絕,也不再有洪水毀壞地了。」
12 神說:「我與你們並你們這裡的各樣活物所立的永約是有記號的。
13 我把虹放在雲彩中,這就可作我與地立約的記號了。

【本段經文內容略述】:

神對挪亞和他的兒子們宣告祝福,也將萬物賜給人好做食物,但唯獨帶血的肉不可吃,也不可流人的血,毀壞神所造的形象,並與人立永約,以彩虹為記。

【慶忠牧師的話】:

創9:12 「神說:『我與你們並你們這裏的各樣活物所立的永約是有記號的。』」

當我們跟人立約的時候,一般會以簽名為記,或為保證,但這樣的約,一但人反悔,隨時都會失效,也不保證兌現。但是神跟人立的約,卻是給自己無法有後悔的機會,因為彩虹只要在天上出現(神的親筆簽名),這個約就不會失效,而這神造的自然狀態是不會改變的,直到耶穌再來之前,彩虹會一直存在。所以,我們若是跟人立約,也要有一個讓自己無法後悔的記號,那就是『人格』,除非自己不在乎人格的評價,否則,必須要讓自己保證履約,這樣的記號,簽名才有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