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 20:1~9
1. 耶和華對摩西說:
2. 你還要曉諭以色列人說:凡以色列人,或是在以色列中寄居的外人,把自己的兒女獻給摩洛的,總要治死他;本地人要用石頭把他打死。
3. 我也要向那人變臉,把他從民中剪除;因為他把兒女獻給摩洛,玷污我的聖所,褻瀆我的聖名。
4. 那人把兒女獻給摩洛,本地人若佯為不見,不把他治死,
5. 我就要向這人和他的家變臉,把他和一切隨他與摩洛行邪淫的人都從民中剪除。
6. 人偏向交鬼的和行巫術的,隨他們行邪淫,我要向那人變臉,把他從民中剪除。
7. 所以你們要自潔成聖,因為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
8. 你們要謹守遵行我的律例;我是叫你們成聖的耶和華。
9. 凡咒罵父母的,總要治死他;他咒罵了父母,他的罪(罪原文作血;本章同)要歸到他身上。
慶忠牧師的話:
利未記20章是18章和19章的補充,前兩章提到了許多「不可」,在20章中講到若是做了神所吩咐這些不可做的事會有什麼後果。當我們讀聖經時,要去了解這篇經文的時間背景以及要講述的對象,利未記是摩西在西乃山花了一個月又十七天寫的,對象是準備進迦南地的以色列人。當時的以色列人從未去過迦南地,連摩西都沒有進去過,神早早就在他們進去之前,嚴嚴的叮囑他們進迦南後要注意的每一件事、要遵行的律例典章,足見神對此事有多麼看重。
摩洛是當時迦南人的神,他們以燒死孩童作為祭祀的方式,大大惹動神的憤怒,還有交鬼的和行巫術的,在神眼中看為大惡,神一再囑咐我們不可與偶像有份,玷污自己、褻瀆神名的,神必向他翻臉,那人要被治死。被石頭打死是當時普遍的死刑,要特別注意的是除了行淫亂的、行邪術的要被治死,凡咒罵父母的,也是要被治死的罪。神要我們孝順父母,即使對父母的言語或行為不同意,我們也要忍耐自守,不可對父母口出咒罵抵毀的話語。
而在許多要被石頭打死的重罪中,我們還發現一項,就是不守安息日。民數記15:32~36「以色列人在曠野的時候,遇見一個人在安息日撿柴。遇見他撿柴的人,就把他帶到摩西、亞倫並全會眾那裡,將他收在監內;因為當怎樣辦他,還沒有指明。耶和華吩咐摩西說:總要把那人治死;全會眾要在營外用石頭把他打死。於是全會眾將他帶到營外,用石頭打死他,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安息日是神所定的聖日,在這一天應該不去做不當作的事,並且要積極去做神希望我們做的事,神希望我們去做善事,神希望我們到他的面前敬拜他、讚美他、聽他要對我們說的話。在舊約中不守安息日的人要被帶到營外,在全會眾面前將他用石頭打死,不守安息日在神眼中是如此嚴重的罪。今天你不守安息日,沒有人會把你怎麼樣,但你要知道這種無所謂、不看重的態度代表你不敬畏神到何等嚴重的地步!
第7節「所以你們要自潔成聖,因為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神要我們自潔,在道德上有良好的規範,有清潔的內心,但我們看到希伯來書12:14「你們要追求與眾人和睦,並要追求聖潔;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在追求聖潔之前,要先與人和睦,馬太福音5:23~24「你在祭壇上獻禮物的時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懷怨,就把禮物留在壇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禮物。」人非聖潔就不能見主,信仰的真意是從裡面到外面都要有好的見證,不可閉門造車、虛與委蛇,自覺這樣就可以了,先跟人有好的關係,才能夠跟神有好的關係。
律法的用意不是要捆綁人,而是要讓人能夠領受神的愛和祝福,神看重我們的動機甚於行為。讓我們待人處事都存著敬畏神的態度和動機,真實的遵行神的話語,為主的緣故在真理上凡事順從父母,若與人的關係上有任何嫌隙,總要好好處理,不可自欺,神是輕慢不得的,從我們的內心到外在都要聖潔,活出榮耀神的見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