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13 晨更信息:以神為樂

羅馬書 5:1~11
1.  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相和。
2.  我們又藉著他,因信得進入現在所站的這恩典中,並且歡歡喜喜盼望神的榮耀。
3.  不但如此,就是在患難中也是歡歡喜喜的;因為知道患難生忍耐,
4.  忍耐生老練,老練生盼望;
5.  盼望不至於羞恥,因為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
6.  因我們還軟弱的時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為罪人死。
7.  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做的。
8.  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
9.  現在我們既靠著他的血稱義,就更要藉著他免去神的忿怒。
10. 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且藉著神兒子的死,得與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
11. 不但如此,我們既藉著我主耶穌基督得與神和好,也就藉著他以神為樂。

慶忠牧師的話:

第11節「我們既藉著我主耶穌基督得與神和好,也就藉著他以神為樂。」闡明了基督信仰的結論,藉著耶穌為我們付了生命的代價,如今我們在法庭上獲判無罪,得以坦然無懼的來到神的施恩寶座前求恩惠、蒙憐恤,並以神為我們的喜樂。當神領以色列百姓出埃及,向人顯現時,以色列百姓怕見神的面,推派摩西一人作代表。他們懼怕的原因是因為知道見到神就要面對自己的罪行和罪性,並且受到審判,所以懼怕是那時人對神的觀感;亞當犯罪後也是害怕見到神而躲藏;但新約中告訴我們要以神為樂。如果神現在降臨,我們是會歡喜快樂的跑到神的面前,還是害怕見到神的面﹖約翰福音14:6「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原本我們是有罪的,是與神不和的,但藉著接受耶穌十字架的救恩,我們得與神和好,且因著信站在神的恩典中,並且歡歡喜喜盼望神的榮耀。

信主後仍會有艱困和患難,因為神允許讓我們在環境中被操練,如同父母會藉著操練讓孩子學習並成長。若我們倚靠神,即使在患難中也是歡歡喜喜的,因為知道我們所經歷的一切都不是徒然的,受苦是與我有益。倪柝聲曾說「在患難中最重要的意義是認識神的屬性」,認識神都不在知識上,而是在經歷中;且知道祂向我們所懷的是賜平安的意念,不是降災禍的意念。在患難中讓我們生出忍耐,忍耐久了就老練有經驗了,經驗到神的應許絕不落空,經驗到倚靠神的人不致羞愧,因為親身經歷過神的可靠,所以就算下次再有患難臨到,也能歡歡喜喜的盼望等候。

有人在患難逼迫中就離棄了神,為什麼我們仍有信心﹖因為我們看見神的愛,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你會為一個罪人死嗎﹖如一死刑犯有一家老小需要他照顧,你會說我是孤家寡人所以讓我為他死,好讓他可以活著照顧家中的老小嗎﹖神的愛是完全犧牲的愛,我雖不完美,但神看我為至寶,耶穌為我付了極重的代價,將我從罪和死的權下贖回。如果我們連這樣的愛都不接受,如何在神面前站立的住﹖唯有在恩典中才能免去刑罰。「福音」就是「好消息」,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人。讓我們能脫離想要離開但靠自己卻無法離開的光景,活出豐盛的生命。也許有富人覺得他已經過的很好,他好像不需要福音,但福音最終的本質是復活,某些人可能暫時不需要,但終究人人都需要福音。若無復活,面對死亡就沒有安慰和盼望,人生在世短短數十載,肉體會朽壞但靈魂是不滅的,靈魂最終的結局不是永生在天國,就是煎熬在地獄不滅的火中。當在世的生命結束時,你是否有永遠的生命在天上﹖

讓我們都接受耶穌的愛,與神和好,並活出以神為樂的每一天。即使我現在的景況不好,仍然能歡喜快樂,每一個時候都能傳福音,在患難中堅定的倚靠神反而是最好的見證。對神的作為有信心、有經驗、有盼望,就能在任何環境中都向神獻上感謝,歡喜等候在試煉之後,我必如精金。耶穌說他已留下平安給我們,他所賜的平安,不像世人所賜的。我們心裡不要憂愁,也不要膽怯,以神為樂的喜樂是永恆的喜樂,這喜樂也沒有任何人、任何事能夠奪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