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14 晨更信息:過犯不如恩典

羅馬書 5:12~21
12. 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
13. 沒有律法之先,罪已經在世上;但沒有律法,罪也不算罪。
14. 然而從亞當到摩西,死就作了王,連那些不與亞當犯一樣罪過的,也在他的權下。亞當乃是那以後要來之人的預像。
15. 只是過犯不如恩賜,若因一人的過犯,眾人都死了,何況神的恩典,與那因耶穌基督一人恩典中的賞賜,豈不更加倍的臨到眾人嗎﹖
16. 因一人犯罪就定罪,也不如恩賜,原來審判是由一人而定罪,恩賜乃是由許多過犯而稱義。
17. 若因一人的過犯,死就因這一人作了王,何況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賜之義的,豈不更要因耶穌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嗎﹖
18. 如此說來,因一次的過犯,眾人都被定罪;照樣,因一次的義行,眾人也就被稱義得生命了。
19. 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照樣,因一人的順從,眾人也成為義了。
20. 律法本是外添的,叫過犯顯多;只是罪在哪裡顯多,恩典就更顯多了。
21. 就如罪作王叫人死;照樣,恩典也藉著義作王,叫人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永生。

慶忠牧師的話:

在這段經文中,保羅以亞當和耶穌的生命意義作對比。人類都是帶著亞當的罪性出生的,不是我們做了什麼而犯罪,是我們生來就是罪人,無法活出完全無罪的生命。但過犯不如恩賜(神的恩典),神救恩的良善遠遠超過亞當的罪。因亞當一人的過犯,讓全人類都落在罪的權下,要被定罪受死;神的恩典讓耶穌為人類承擔罪的刑罰,付上極重的代價,讓人因信耶穌而得以重生。耶穌是以肉身的形式來承擔我們罪的刑罰,他背負全人類的罪,遭受極殘酷的鞭打、戲弄、最後被釘死在十字架上。神的救恩是何等偉大,即使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神也對我們說「孩子,我愛你。」

第21節「就如罪作王叫人死;照樣,恩典也藉著義作王,叫人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永生。」作王是「掌權」的意思。過犯不如恩典,過犯在哪裡顯多,恩典就更顯多了。盼望我們每個人都勇敢面對我們生命中悖逆的罪性,將一切不討神喜悅的都釘死在十字架上,常常調整省察我們的內心,讓我們的生命更像耶穌。我們都是神重價贖回的,祂看我們極為寶貴,我們也要能看見自己的生命有何等豐盛的盼望。我們不只口裡感謝神,也要將救恩的福音傳揚出去,讓更多人聽到這個好消息,讓更多人的生命得到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