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19 晨更信息:王子和乞丐

羅馬書 8:1~11
1.  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
2.  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裡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
3.  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
4.  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
5.  因為隨從肉體的人體貼肉體的事,隨從聖靈的人體貼聖靈的事。
6.  體貼肉體的,就是死;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平安。
7.  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神為仇;因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
8.  而且屬肉體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歡。
9.  如果神的靈住在你們心裡,你們就不屬肉體,乃屬聖靈了。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
10. 基督若在你們心裡,身體就因罪而死,心靈卻因義而活。
11. 然而,叫耶穌從死裡復活者的靈若住在你們心裡,那叫基督耶穌從死裡復活的,也必藉著住在你們心裡的聖靈,使你們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

慶忠牧師的話:

延續羅馬書第7章講到神的律和罪的律,藉著耶穌為我們付了贖價,如今我們是極有盼望的,我們在耶穌裡就不被定罪,且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裡釋放了我,使我有能力脫離罪和死的律。但為什麼我們在生活中仍是常常充滿吶喊掙扎呢﹖我想早起去晨更但就是離不開被窩,我想晚上分別時間敬拜神但就是無法從電視前離開,我想不發脾氣但就是無法控制自己的情緒,我想不恨人但心裡就是討厭他,我想放手但心裡就是非常擔憂…等等。第7章也講到聖靈和肉體的比較,我們的靈(內心)想要順服神的律,但肉體想要順服罪的律。不認識神以前,人的靈是死的,個人依自己的良心和價值觀生活,在願意接受耶穌、做了決志禱告之後,我們的靈開始甦醒,我們邀請聖靈來住在我們心裡。我們的靈是很願意順服神的,因為我們本是照神的樣式被造的,但開始我們的靈還像軟弱的嬰兒,無法帶動肉體老我的情緒和喜好享受。像一個初生的嬰兒,他是有被賦予行走的能力,但他還未長成所以不但不能走,連站都還站不起來。當我們愈來愈多保守自己在主的裡面,穩定的守主日、參加小組聚會、讀經、禱告就是靈糧,餵養我們屬靈的生命,我們的靈命也像身體一樣,有了充足養份的供應就會成長茁壯。當這個屬靈的生命由嬰兒長大成人,他就能站立的穩,勝過肉體。

基督徒常講到「屬靈」,屬靈不是指比較厲害,是指這個人有更多時刻願意被神的靈帶領,順從聖靈勝過順從自己的肉體。我們的肉體都是一樣的,沒有誰比誰好,我們看到一些作姦犯科的人,會感嘆他們怎麼那麼壞,但若我們在同樣的背景、環境中,可能會做和他一樣的事。脫離罪和死的律是一個成聖的過程,不會立刻就發生,但會漸漸靠著聖靈而愈來愈有能力。用比喻來說,一個乞丐和國王的兒女所遵守的規則是完全不一樣的,對乞丐最重要的是求生存,他天天擔心不知道下一餐在哪裡,所以吃飯搶多是唯一的原則;但對於國王的兒女,吃飯的禮儀和尊重比搶吃的多更重要許多。這是完全不同的思想和行為,我們是萬王之王、萬主之主的兒女,我們不能在天父的面前仍活的像個乞丐。若一個王子每天都在為生活煩憂,代表這個國王的供應不足,他不值得尊重,這對國王來說是一種羞辱。第7節說「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神為仇;因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神已賜下保惠師聖靈給信靠祂的兒女,若兒女還是懷疑、悖逆、不順服、不倚靠神,而活在憂慮和貧乏中,這是對神的羞辱,也是與神為仇的。你順從哪一個律就表示你以誰為大,若是你看重肉體或他人更大於神,你的行為也會如是表現,體貼肉體,不服神的律法,就是與神為仇。

讓我們每天都對我們的肉體、情緒感覺宣告:你不是我的主!聖靈才是我的主!我的生命是王子的生命,要有王子的思想和行為,不是乞丐的思想和行為。我的靈不要再隨老我的壞習慣、情緒、憂慮起舞,我要有好的屬靈胃口,按時吃靈糧,我屬靈的生命要成長茁壯,能夠強壯穩健的帶著我的肉體順服於聖靈的教導,內心願意、行為也要能行出神的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