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伯記25:1-6 & 27:1-7
25:
1. 書亞人比勒達回答說:
2. 神有治理之權,有威嚴可畏;他在高處施行和平。
3. 他的諸軍豈能數算?他的光亮一發,誰不蒙照呢?
4. 這樣在神面前,人怎能稱義?婦人所生的怎能潔淨?
5. 在神眼前,月亮也無光亮,星宿也不清潔。
6. 何況如蟲的人,如蛆的世人呢!
27:
1. 約伯接著說:
2. 神奪去我的理,全能者使我心中愁苦。我指著永生的神起誓:
3. 我的生命尚在我裡面;神所賜呼吸之氣仍在我的鼻孔內。
4. 我的嘴決不說非義之言;我的舌也不說詭詐之語。
5. 我斷不以你們為是;我至死必不以自己為不正!
6. 我持定我的義,必不放鬆;在世的日子,我心必不責備我。
7. 願我的仇敵如惡人一樣;願那起來攻擊我的,如不義之人一般。
慶忠牧師的話:
「我的嘴決不說非義之言;我的舌也不說詭詐之語。」(約伯記27:4)
書亞人比勒達與約伯之間的辯論,一方以神的至高及人的卑微來做對照,凸顯人的渺小及不足,藉以影射約伯的錯,但約伯卻堅定自己的立場,持定自己並無不對的地方,且不以自己為不正,願神自己彰顯公義。
當人落難的時候,有時會開始懷疑自己,是否有哪些事做錯了,或是得罪了什麼人(或神),又或者不小心說錯了什麼話,以至於有了不好的下場。這時若有人給一些的批評或是指教,總是無力反駁,無言以對,甚或可能是強烈激辯,惡言相向。
在言語上占優勢並不代表事情就有了答案,約伯不以言詞作為辯護的工具或是方式,乃是極力追求神的公義,因此有所不說,特別是非義之言、詭詐之語,若是要說,就要訴說神的智慧與慈愛,當我們眼光焦點對準神的時候,才能得著啟示,明白生命的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