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 5:1~10
1. 若有人聽見發誓的聲音(或作:若有人聽見叫人發誓的聲音),他本是見證,卻不把所看見的、所知道的說出來,這就是罪;他要擔當他的罪孽。
2. 或是有人摸了不潔的物,無論是不潔的死獸,是不潔的死畜,是不潔的死蟲,他卻不知道,因此成了不潔,就有了罪。
3. 或是他摸了別人的污穢,無論是染了什麼污穢,他卻不知道,一知道了就有了罪。
4. 或是有人嘴裡冒失發誓,要行惡,要行善,無論人在什麼事上冒失發誓,他卻不知道,一知道了就要在這其中的一件上有了罪。
5. 他有了罪的時候,就要承認所犯的罪,
6. 並要因所犯的罪,把他的贖愆祭牲─就是羊群中的母羊,或是一隻羊羔,或是一隻山羊─牽到耶和華面前為贖罪祭。至於他的罪,祭司要為他贖了。
7. 他的力量若不夠獻一隻羊羔,就要因所犯的罪,把兩隻斑鳩或是兩隻雛鴿帶到耶和華面前為贖愆祭:一隻作贖罪祭,一隻作燔祭。
8. 把這些帶到祭司那裡,祭司就要先把那贖罪祭獻上,從鳥的頸項上揪下頭來,只是不可把鳥撕斷,
9. 也把些贖罪祭牲的血彈在壇的旁邊,剩下的血要流在壇的腳那裡;這是贖罪祭。
10. 他要照例獻第二隻為燔祭。至於他所犯的罪,祭司要為他贖了,他必蒙赦免。
慶忠牧師的話:
若有人聽見好見證,可以造就人、安慰人,卻不把所看見的、所知道的說出來,在神眼中是看為罪;他要擔當他的罪孽。「罪」的原意是「達不到標準」的意思,達不到神的標準就是罪。羅馬書10:14~15「人未曾信他,怎能求他呢?未曾聽見他,怎能信他呢?沒有傳道的,怎能聽見呢?若沒有奉差遣,怎能傳道呢?如經上所記:報福音、傳喜信的人,他們的腳蹤何等佳美。」耶穌升天前給門徒的大使命就是要去傳揚福音,若我們知道可幫助人的好見證,卻閉口不言,是完全辜負了神給我們的恩典,我們無法向神交帳。保羅說「若不傳福音,我便有禍了。」就像把一千兩銀子埋藏在地裡的僕人,被主人斥責為又惡又懶的僕人,他要被丟在黑暗裡,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
贖罪祭是為罪行,贖愆祭是為罪性,當我們一知道自己做了神不喜悅的事、有了神不喜悅的念頭,要立刻在神面前悔改,獻上馨香的燔祭求神赦免。我們不需要像舊約時代用牲畜獻祭,因為耶穌已作了贖罪的羔羊,一次獻上自己,用重價贖回了我們。今天我們要獻的祭是憂傷痛悔的心,是真實悔改的行為。我們要悔改的不僅是外在的罪行,連心中隱而未現的罪性,包括內心的驕傲、嫉妒、惡念,在神眼中都是不潔淨,會污穢我們的思想和靈魂,使我們無法活出健康的人生,也失去神的祝福。求神每天保守我們的心思意念,裡外都乾淨,並有敏銳的靈,沾染污穢時你馬上會有警覺,不讓酵在你心中繼續擴大。更要懂得在第一時間來到神面前,獻上悔改的祭,蒙赦免、恩惠、和憐恤,再次挽回與神美好的關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