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8-8 晨更信息:愛和權柄

羅馬書 13:1~10
1.  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
2.  所以,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罰。
3.  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懼怕,乃是叫作惡的懼怕。你願意不懼怕掌權的嗎?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稱讚;
4.  因為他是神的用人,是於你有益的。你若作惡,卻當懼怕;因為他不是空空的佩劍,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罰那作惡的。
5.  所以你們必須順服,不但是因為刑罰,也是因為良心。
6.  你們納糧,也為這個緣故;因他們是神的差役,常常特管這事。
7.  凡人所當得的,就給他。當得糧的,給他納糧;當得稅的,給他上稅;當懼怕的,懼怕他;當恭敬的,恭敬他。
8.  凡事都不可虧欠人,惟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因為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
9.  像那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貪婪,或有別的誡命,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
10. 愛是不加害與人的,所以愛就完全了律法。 
 

第1節「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當時羅馬政權是以該撒為神,他們也並非善類,但保羅教導弟兄姐妹要學習順服,因為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順服不是因為他的品格、學識、財富,或是他做的多好令我佩服,因為是神給他這職份,神放他在那個位置,他是神的用人。順服權柄就是順服神,抗拒權柄就是抗拒神,抗拒的必自取刑罰。然而,順服的前提是不可違背真理。 

該撒、尼布甲尼撒、古列這些不屬神的外邦王,神仍然能興起他們為神手中的工具,目的為修理、塑造以色列民成為器皿。順服能夠磨練並擴張我們的信心,若是神容許他在那個位份,我們不但要順服那善良溫和的領袖,就是那乖僻的也要順服。雅各會騙、會抓,奪了哥哥長子的祝福,他無法面對衝突,選擇逃開,結果遇到比他更會騙、更會抓的舅舅。如果你不願意學順服的功課,選擇離開,你的生命學不到擴張和忍耐,你逃到別的地方一樣會面對同樣的景況。順服是我們一生要學的功課,從在家中要順服父母,在職場要順服主管,在這個國家就要順服這個國家的政權、法律。連夫妻都要彼此順服,對愈親近的人我們反而愈不容易順服,失去應有的敬愛和尊重。

權柄和權利不同,權柄是我擁有,權利是我決定怎麼做。擁有權柄的人要更為小心,不是只讓人懼怕,權柄應當為人帶來保護和安全感。耶穌有權柄,他教導門徒如何正確的使用權柄,柔和謙卑,看重人、服事人,在一切的規範中,學習神的管理。第8節「凡事都不可虧欠人,惟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因為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我們要常有愛的虧欠感,我虧欠你的,我要還,我欠你愛,所以我要更愛你。「愛人如己」是我希望別人怎麼待我,我就怎麼待人,基督徒不只是被動的「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更應該主動的「己所欲,施於人」。你為人付出擺上的是出於愛,不是施捨,不是欠人情。奉獻是下對上的態度,給神的不是出於強迫或無奈,是從心底的愛和感恩。不是把自己不要的給教會,路加福音6:38「你們用什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什麼量器量給你們。」

第10節「愛是不加害與人的,所以愛就完全了律法。」因為愛,我順服權柄。權柄沒有帶著愛,帶來的只是懼怕、傷害、捆綁;權柄帶著愛,就帶來保護、安全、和成全。我們要順服神設立的權柄,逃跑離開無法解決問題,你仍要不斷從頭再學順服的功課。當神將權柄給我時,我要懂得正確的使用權柄,有教導,更有安慰、勸勉、造就,成全肢體,各盡其職,榮耀基督的身體。